西藏山南地区2016年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7日 阅读次数:759
为进一步缓解山南地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不断优化地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经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引进77名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区外高校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非西藏生源),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引进专业数量
根据山南地区2016年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急需紧缺专业,计划引进77人,具体专业及人数如下:医疗卫生类46人,其中护理7人、检验2人,影像3人、药剂2人、临床医学32人;农水12人,其中水利工程建筑2人、工程设计1人、土木工程1人、草业科学4人、农业种植4人;宣传文广6人,其中3D动漫设计2人、文广技术2人、网络工程1人、网络维护与管理1人;党校3人,其中经济学专业1人、民族学1人、网络维护与管理1人;法院系统1人,为法学专业;基层检察系统4人,其中侦查学1人、法学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其他5人,其中计算机技术2人、民族学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1人。
三、引进条件
(一)能够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西藏,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能在西藏坚持工作。
(四)引进人员必须符合引进的岗位和学历、专业要求。
四、引进待遇
(一)实行浮动工资
1、凡到我地区累计工作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可享受五年浮动一档工资;凡到我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均从到单位报到工作之月起享受学历浮动一档工资。
2、凡到我地区县及县以下农牧区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浮动一档工资。
(二)实行固定工资
1、凡到我地区二、三类区累计工作每满二十年,在四类区累计工作每满十五年,可固定一档工资。
2、凡到我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西藏工作每满八年,可固定一档工资。
3、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工作的农牧区一线科技人员连续工作满八年,可固定一档工资。
(三)对进藏的高校毕业生,进藏后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享受定级工资待遇,并高定两档工资。
(四)实行西藏特殊津贴
在本人基本工资的基础上,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分别提高140%、170%、200%。同时享受按类区确定津贴补贴。
(五)享受防寒装备补助费、取暖补贴和边境县生活补贴及海拔4800米以上地区特殊保健津贴,享受水电费补贴。
(六)对在藏工作直至退(离)休的人员,在办理退(离)休手续时,可将学历浮动工资、在藏累计工作满5年浮动工资、8年学历固定和20年固定工资作为计算退(离)休费的基数。
退(离)休后到区外安置的人员,继续享受原工作地的西藏工资待遇。
凡在藏退休的人员,不论在区内或区外安置,均可按在藏工作时间提高退休费比例。在藏工作20年以上的,提高15%;在藏工作15—19年的,提高10%;在藏工作10—14年的,提高5%。
(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藏干部凡在藏享受了8年学历固定、20年固定的人员,内调后继续保留。
(八)区外进藏人员每工作一年可带薪回内地休假,假期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地厅级干部60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处)级干部50天;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以下干部40天(不含路途10天)并执行籍贯地包干路费。
五、进藏工作期限
引进毕业生进藏后,在藏工作年限不得低于8年。在藏工作满8年后,若本人联系好接收单位,经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批准后,可调回内地工作,鼓励长期留藏工作。
六、身份及户口、档案管理
凡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引进的人员,其身份属在编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本人档案统一转至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或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并由地委组织部或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转至用人单位。在引进的8年工作期间,本人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转至工作单位或放在原籍。户口放原籍人员,工作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留藏工作,须将其户口转至工作单位。
七、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方式:xzsnrck@163.com。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报名电话:0893-7821272、13908935337;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名电话:0893-7821196、13989033330。
2、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资格审查。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拟定引进人员名单
根据初审情况,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在与本人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后拟定引进人员初步名单。
(三)面试
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会同有关单位到学生所在地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凡确定为引进对象的,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引进对象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先由本人垫付,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据实报销。
(五)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要与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签定就业协议。
(六)进藏分配工作
引进对象实行统一时间进藏,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到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到,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分配。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其它
(一)本公告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二)引进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在工作待遇等方面发生异议,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仲裁。
附:2016年山南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2016年山南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 |||||
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年2月23日 | ||||
专业类别 | 计划引进人数 | 专业需求 | 学历要求 | 需求数量(人) | 备注 |
医疗卫生 | 46 | 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7 | |
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2 | |||
药剂 | 本科及以上 | 2 |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3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2 | |||
农水 | 12 | 水利工程建筑 | 本科及以上 | 2 | |
草业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4 | |||
水利土木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
水利工程设计 | 本科及以上 | 1 | |||
农业种植 | 本科及以上 | 4 | |||
宣传文化 | 6 | 文广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2 | |
动漫制作相关 | 本科及以上 | 2 | |||
网络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1 | 公务员 | ||
网络维护与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公务员 | ||
党校 | 3 | 经济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1 | |
民族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
网络维护与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
法院系统 | 1 | 法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公务员 |
基层检察系统 | 4 | 侦查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公务员 |
法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公务员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 | 公务员 | ||
其他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3 | |
民族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公务员 | ||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1 | 公务员 | ||
合 计 | 77 |
中共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