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实施方案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阅读次数:945应届毕业生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县县级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严重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部门下达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现面向省内各医学院校为永和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纪检监察、人社、卫计等部门联合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见附件2),并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可视报名情况集中在一所院校进行,也可分别在几所院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考生填写应聘登记表,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县人社、卫计部门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1、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选择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组织考试。
2、对报考人数与岗位比例达到5:1的专业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组织考试,笔试计分采用百分制,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包括相关招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并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报考人数与岗位比例达不到5:1的专业岗位,对报考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组织考试,无笔试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方式为专业理论解答,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科学,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和招聘单位推荐成员组成5至7人的招聘考官组,开展面试工作。
考试环节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将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按岗位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出现违约,可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1、县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卫计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限为5年,五年内受聘人员不得转岗或调动工作,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辞退。
3、受聘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及住院医师3年规范化培训期内县财政同样保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与全县其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同。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小组要按照本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笔试和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市人社局和县政府、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人员一经查实,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附件:
1、《永和县县级医疗机构校园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永和县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校园招聘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
永和县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校园招聘工作小组
组 长: 解建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高永红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冯根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王 彤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李占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 琪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 李缠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 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樊建峰 县卫计局综合办主任
冯 利 县卫计局财务规划与信息股股长
高 晶 县卫计局监察室负责人
赵 琦 县人民医院院长
冯文记 县中医医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缠平副局长兼任。
成员:李 鹏、樊建峰、冯 利。负责校园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事务落实。
附件:1《永和县县级医疗机构校园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永和县人民医院 |
全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内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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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师 |
3 |
临床医学 |
|||
外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
骨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
医学影像医师 |
2 |
医学影像(医学方向)、临床医学 |
|||
中医类别医师 |
2 |
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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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麻醉专业(医学方向)、临床医学 |
|||
急诊科医师 |
3 |
临床医学 |
|||
永和县中医院 |
中医类别医师 |
6 |
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专业 |
||
医学影像医师 |
2 |
医学影像(医学方向)、临床医学 |
|||
临床类 |
4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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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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