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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阅读次数:2012

长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县步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

本次共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150名。各学科、学段招聘名额详见《长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幼师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前),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长治县户籍(以2012年6月30日之前为长治县户籍为准)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专科、幼师升学前为长治县户籍。

4、在长治县工作或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也可报考,但须符合上述关于年龄和学历要求。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素质测试)、说讲课、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2年7月22日-7月31日(十天时间),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4日(四天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下午6∶30前)。

2、报名地点:长治县政府政务大厅(县宾馆对面)。

3、报名方式:须由本人以学段学科现场报名。

4、报名费:100元。

5、报名时需持证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原本县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8张。

6、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长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填写情况一致,已就业人员如要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介绍信,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7、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学段学科报名人数,凡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两日内由考生自愿调整报考学段学科。

8、领取准考证。2012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长治县政府政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文化课老师考试分笔试与说讲课两个环节。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考试分笔试、专业素质测试、说讲课三个环节。笔试试题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4个学段24个学科。

1、文化课教师考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等。按学段和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新闻媒体公示笔试成绩。

(2)说讲课

确定说讲课人员名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学段和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2比例确定入闱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说讲课环节。说讲课满分成绩100分,具体说讲课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学段和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说讲课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

2、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考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与文化课教师相同)。

(2)专业素质测试

确定专业素质测试人员名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实践操作技能与知识,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素质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说讲课(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与文化课教师相同)。

(4)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学段和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素质测试×30%+说讲课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并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根据选聘学校、学科和岗位,确定工作岗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得调动。

 特此公告

 

 

 

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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