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招录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4日 阅读次数:1004黑龙江省2014年选调应届优秀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招录公告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等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4年继续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二、选调数量和对象
1、选调数量。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2014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100名。
2、选调对象。2014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
3、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5、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专升本毕业生担任上述所列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上述所列荣誉,须为本科阶段担任或获得)。
6、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8、应届本科生为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工作程序
1、合理统筹,落实计划。原则上按照各地(含13个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县,下同)所辖乡镇数量占全省乡镇总数的比例,同时兼顾地区之间平衡,统筹分配选调生名额,各地按照接收名额在本辖区内落实行政编制和公务员工作岗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院(系)党组织推荐到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
省委组织部与省纪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效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审核各地报考人数,保证报考当地人数与选调名额至少达到5:1比例,否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应在
根据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65元(两科共1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3、统一考试,择优遴选。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定于
4、考察体检,公示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入闱考生与各地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的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各地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于7月上旬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各地拟选调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和人选所在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经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待选调人员毕业后,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和大学毕业生报到手续。各地于7月底前将选调人员安排到岗,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被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选调人员管理和使用
选调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经各地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硕士研究生可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可任正科级职务。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重点做好培养管理工作,优先安排选调生进行培训和锻炼;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对选调生从严要求、热情关心、真正爱护和搞好传帮带工作。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3年以上的,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择优选拔任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在基层培养锻炼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挑选。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大胆选拔使用选调生。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六、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考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招考公告、考试通知、成绩查询等重要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选调生招考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考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本次选调生招考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451—51983999转1102、13946051981,联系人:蒙繁浩,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33号(黑龙江工会大厦1102室),邮编:150001,邮箱:hljzzbdpc@163.com。
附件:1、《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分配名额》
2、《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附件1: 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分配名额
报考地区名称 分配名额总数 哈尔滨 15 齐齐哈尔 12 牡丹江 10 佳木斯 10 大 庆 8 鸡 西 6 双鸭山 5 鹤 岗 5 七台河 4 绥 化 12 伊 春 5 黑 河 4 大兴安岭 2 绥芬河 1 抚 远 1 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