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第十中学2017年度招聘信息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阅读次数:627
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卫辉市第十中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语言沟通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不限户籍;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4)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语文2人、数学1人、政治3 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2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教学管理行政人员5人(专业不限)。
四、工资待遇:
(1)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一切待遇。
(2)入校后即执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标准工资,享受学校绩效奖励及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按照岗位不同分为答辩和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答辩10分钟,教学技能测试10分钟,满分100分。
(1)人才招聘接受简历专用邮箱:rs9088@163.com
(2)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岗位+毕业时间" 。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统一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人社局下发录用文件,拟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卫辉市第十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373-44851255
卫辉十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