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省市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对于三方协议已签,单位不接收档案和组织关系的学生,学校一般会将毕业生档案和组织关系迁回学生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师范生一般由教育局管理,非师范生一般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