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时未能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阅读次数:4535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毕业离校时暂时未能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或教育部门,其户口和档案关系随转。 对于离校后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下述程序办理派遣手续:
①离校后四年内,毕业生如落实了就业单位,仍然可持学校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签定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回校办理改派手续:
②毕业四年以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迁移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