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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2届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阅读次数:2703
关于接收2012届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33     添加时间:2012-6-5 10:25:29
 

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切实做好2012年江苏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签约单位为中央驻苏单位或我省省属单位的毕业生,请将《报到证》开至接收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我省各市(县)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请开至接收单位,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二、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江苏籍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将其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生源所在地的市(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户口、档案随转。

    三、办理报到手续时,如需直接签转户口档案,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申请将户档转回原籍:请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本人身份证件,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签转手续;
2、申请将户档转至江苏省内就业单位:请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单位的接收函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签转手续;
3、申请将户档转至江苏省外就业单位:请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单位的接收函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到省招就中心办理退回学校手续,由毕业院校就业工作部门重新改签《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4、如户口未迁到学校,仅签转档案的,无需《户口迁移证》。
     四、未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我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五、请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江苏籍毕业生生源信息,用教育部数据库结构的格式通过电子信箱发至我中心。需含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号、学历、学历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生源所在地(县市级)等内容。如需要我省提供相关生源数据的,请来电联系。

        六、联系方式

    工作部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335737(对公服务)、83335764(传真)

    电子信箱:2626797@qq.com

    查询网址:http://www.jsby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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