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有关省外院校2011届毕业生档案转递事项的函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阅读次数:3891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
首先感谢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回晋办理就业报到、档案转递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联系到省直、中央驻晋单位或市、县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往接收单位。
二、毕业后未落实正式接收单位的山西生源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到山西省教育厅,档案通过机要转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到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报到手续。可申请回生源地,也可申请办理择业代理手续。中心可为未就业或聘用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档案由中心保管, 户口落中心集体户。中心可为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代办社会保险,更换或补办身份证,出具结婚、生育、考研、出国政审 等证明。择业代理的毕业生落实单位后可办理派遣或调动手续。
三、择业代理开办手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四、灵活就业毕业生免费办理择业代理手续。免费择业代理期限为两年择业期内(自毕业当年7月1日算起)。超过择业期办理择业代理手续的毕业生,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晋价行字[2004] 282号文件),交纳一次性开户费300元/人,每人每年交纳服务费200元(不足一年的按20元/月/人收费)。择业期内终止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已落户或接受过相关服务的,终止代理手续时收取就业服务费80元/人。
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档案需通过机要转到我中心,中心不受理毕业生自带档案。
六、毕业生档案转到中心后,我们将依据《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所记录的情况,将档案整理、登记后,于每年的十月份起陆续转往生源地教育局或人用单位,毕业生可通过山西毕业生网(www.sxbys. com.cn )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特此函告!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 邮编:030006
报到咨询电话:0351-2241230
档案咨询电话:0351-2241292、2241200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