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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首次公示充分就业地区名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阅读次数:2455

明天,北京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首次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11年度充分就业地区的公示”。据悉,这是本市首次向社会公示充分就业地区名单,今后每年都会向社会公示上年度充分就业地区名单。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充分就业创建标准,充分就业区(县)标准包括:辖区内80%以上的街道(乡镇)成功创建充分就业街道(乡镇);辖区内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纯农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劳动合同续订率达到90%以上等。

  充分就业街道(乡镇)标准包括:辖区内80%以上的社区(村)成功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转移就业;失业人员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等。

  充分就业社区(村)标准包括:辖区内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转移就业;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80%以上实现就业、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纯农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失业人员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等。

  北京市自2007年开展充分就业创建工作以来,充分就业社区(村)、街道(乡镇)比例不断提高。下一步,北京市将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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