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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将进行职位调剂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阅读次数:1768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将进行职位调剂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8日发布公告称,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据介绍,调剂的原则和条件包括: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另外,原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总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的,如果符合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拟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可以参加调剂。
 

  从即日起,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2)、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

  1月10日8时至1月12日18时,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http://bm.scs.gov.cn/tj2012),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1月13日8时至1月14日18时,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都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1月16日之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这些网站查询调剂结果。(记者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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