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称院校歧视损害平等就业权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阅读次数:1760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发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录用高校毕业生的时候,有个条款叫“非211不要”。他气愤地对记者说,这是非常明显、极为恶劣的就业歧视,也成了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211”指的是国家上世纪90年代推出的“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多所重点大学。顾也力所在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并不在列。他去过一些校园招聘会,发现很多招聘单位明确注明,“非211院校”的毕业生简历免投。而在一些政府部门的选聘公告里,都公然宣布只要重点大学毕业生。
而“211”毕业生也会遭遇歧视——另一些招聘方明确表示“非985不要”。“985”是39所得到国家最多支持的院校组成的“名校俱乐部”。
顾也力告诉记者,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他就此交了提案,希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这种歧视行为。政府及国有单位带头歧视,“这是绝对不能够容忍的事情”。
在今年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也呼吁,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的法规,其中也涉及“院校歧视”。
近年,两会上一直存在着反就业歧视的呼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多次提交关于制定《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的建议。而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去年的一份提案就是《建议国家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在众多就业歧视中,看重学历出身只是其中之一。我国劳动法界定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方面的4种歧视,但在现实中,户籍、地域、身高、长相歧视并不鲜见。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对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招考岗位做过分析,发现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
中国人权研究会去年发布的第一本人权蓝皮书《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NO.1(2011)》也指出,应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顾也力认为,就业歧视问题已经影响到了高校的招生,“倒逼”一些考取非重点高校的学生到高中复读,即使录取了也不去报到,非名校不上。
“难道95%以上的大学生都不行吗?”他对记者说,重点大学只是少数,普通大学也能成才。用人单位应该基于劳动者的能力及职业要求选人,不能预先将多数人拒之门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经南以前是“985工程”重点高校武汉大学的校长。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无论作为一名公民,还是名牌大学的校长,自己都从内心里反对就业歧视。
刘经南说,各个高校的知名度和办学实力有差异,因此不同类型高校的学位证书含金量不同,这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政府部门带头发布含有歧视色彩的招聘公告,不但不合乎公平正义,而且在很多国家都是违法的。我国目前缺乏反就业歧视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把就业歧视的边界明晰化。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发布含有歧视色彩的招聘公告,“只能说这些单位的公民意识差,认知水平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