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空军接收地方大学应届毕业生说明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阅读次数:20862015年空军接收地方大学应届毕业生说明
2015年,空军继续开展接收地方大学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接收条件
①政治条件。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本人及直系亲属历史清白、遵纪守法、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无牵连。②专业条件。以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检验学专业为主。(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2015届毕业生)③学业条件。以本科生为主,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保送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总评在良好以上。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取得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遴选推荐。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予接收。④年龄和身体条件。只限男生,本科生不超过2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4周岁(截止到
二、任职待遇
①职务待遇方面。本科生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硕士生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正连职),授予上尉军衔。②工资待遇方面。相对内地部队而言,艰苦地区部队干部多一项边远艰苦地区补助费(金额比例因地区而异)。例:驻新疆和田片部队,新入伍干部每月工资为6100元左右,比内地同职级干部高1000元左右;驻西藏拉萨片部队,新入伍干部每月工资为8000元左右,比内地同职级干部高3000元左右。③探亲休假方面。驻新疆部队干部每年可享受45天左右带薪休假,驻西藏部队干部每年可享受65天左右带薪休假,路费给予报销。其他免费医疗、家属随军等待遇与同等学历军校毕业生相同。
三、报名方式
自愿报名参加选拔人员,应填写《2015年空军直接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表1)(到大同大学毕业生就业平台的“文档下载”下载此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
接收地方高校毕业生办公室
二○
咨询电话:010-66911430(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