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阅读次数:3254根据《山西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2012年山西省共选聘545名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2年,全省共选聘545名大学生村官。其中太原市26名、大同市27名、阳泉市16名、长治市48名、晋城市31名、朔州市35名、忻州市136名、吕梁市79名、晋中市49名、临汾市59名、运城市39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我省26所本科院校(名单附后)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中山西省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农学类专业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学生干部。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1、推荐报名。
2、资格审查。
3、面试和考察。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在5月份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所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各市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在考察过程中,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选。人选确定后再次出现空缺,从符合条件的考察对象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体检。考察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5、研究确定。公示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按照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暂不往社区安排。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聘任和待遇等按照晋办发〔2006〕14号和晋组通字〔2007〕38号、晋组发〔2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财政补贴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规定执行。
6、培训和管理。选聘人员确定后,对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后统一上岗。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政策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种表格从附件中下载。
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处0351—4045906
各市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太原市委组织部 曹 剑 0351—4225780
大同市委组织部 赵昱清 0352—6021634
阳泉市委组织部 刘玉斌 0353—2293034
长治市委组织部 李 刚 0355—2192517
晋城市委组织部 王灵午 0356—2198322
朔州市委组织部 刘爱平 0349—2165472
忻州市委组织部 张晓军 0350—3039055
吕梁市委组织部 金 刚 0358—8224929
晋中市委组织部 苗社荣 0354—2021914
临汾市委组织部 王攀峰 0357—2090145
运城市委组织部 刘 侃 0359—2666559